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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电超低排放配套标准、规范日益完善
点击数:786发布:2018-05-14 来源: 废气处理设备_烟气粉尘治理_废水处理设备_环境工程设计-江苏莱斯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当前,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、结构调整阵痛期、前期政策消化期‘三期叠加’阶段。随着雾霾不断加剧,公众环保诉求日益加强,环保形势复杂严峻。”在“燃煤电厂颗粒物超低排放技术经验交流会”上,环保部环评中心副主任任洪岩指出,“十二五”以来,火电行业在烟气治理、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走在前列,但仍有诸多问题待解。其中,火电超低排放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不健全、大气污染控制新技术未开展长期稳定性评估等问题尤为突出。
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院长朱法华在演讲中也提到,截至2016年,全国已有约4.4亿千瓦机组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。不过,诸多问题也相伴而生。例如,超低排放技术多样,如何科学选择?超低排放投资大,运行成本高,如何兼顾综合效益?超低排放改造缺乏配套标准、规范;超低排放机组的稳定性可靠性缺乏时间检验;各种技术简单堆积,造成改造费用过高、能耗过高;忽视三氧化硫、重金属、PM2.5的协同治理等。
在此背景下,立足工程实践,开展理论研究,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呼声渐次响起。2016年,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、浙江大学、龙净环保、环保部环评中心等九家单位受环保部委托,联合启动编制
《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技术指南》)。
5月21日,环保部正式发布《技术指南》,并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首部以标准形式出台的技术指南。据记者了解,此次发布的《技术指南》首次从官方口径明确了技术路线选择的“20字方针”,即“因煤制宜、因炉制宜、因地制宜、统筹协同、兼顾发展。“
《技术指南》明确了超低排放典型技术路线,以及达标可行技术、最佳可行技术,对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选择极具指导性,能够规范、指导未来一段时期内超低排放工作,并为未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。”朱法华表示。
此外,会上还传出消息,由环保部环评中心牵头组织编制的《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》,业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上报至环保部。环保部环评中心火电环保中心副主任莫华在会上表示:“目前,我国已分别出台了火电厂烟气脱硝、烟气脱硫、除尘工程技术规范,但对于超低排放而言,这三项污染物须同时达到超低排放水平。因此,单项的工程技术规范已无法满足现实要求,制定可指导三项污染物协同治理的超低排放技术工程规范非常必要。”
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院长朱法华在演讲中也提到,截至2016年,全国已有约4.4亿千瓦机组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。不过,诸多问题也相伴而生。例如,超低排放技术多样,如何科学选择?超低排放投资大,运行成本高,如何兼顾综合效益?超低排放改造缺乏配套标准、规范;超低排放机组的稳定性可靠性缺乏时间检验;各种技术简单堆积,造成改造费用过高、能耗过高;忽视三氧化硫、重金属、PM2.5的协同治理等。
在此背景下,立足工程实践,开展理论研究,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呼声渐次响起。2016年,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、浙江大学、龙净环保、环保部环评中心等九家单位受环保部委托,联合启动编制
《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技术指南》)。
5月21日,环保部正式发布《技术指南》,并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首部以标准形式出台的技术指南。据记者了解,此次发布的《技术指南》首次从官方口径明确了技术路线选择的“20字方针”,即“因煤制宜、因炉制宜、因地制宜、统筹协同、兼顾发展。“
《技术指南》明确了超低排放典型技术路线,以及达标可行技术、最佳可行技术,对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选择极具指导性,能够规范、指导未来一段时期内超低排放工作,并为未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。”朱法华表示。
此外,会上还传出消息,由环保部环评中心牵头组织编制的《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》,业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上报至环保部。环保部环评中心火电环保中心副主任莫华在会上表示:“目前,我国已分别出台了火电厂烟气脱硝、烟气脱硫、除尘工程技术规范,但对于超低排放而言,这三项污染物须同时达到超低排放水平。因此,单项的工程技术规范已无法满足现实要求,制定可指导三项污染物协同治理的超低排放技术工程规范非常必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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